工會有什麼作用?
如果有了工會,而且工會確實發生作用,就可以:
每年調薪談判和年終獎金談判,用集體的力量跟公司談,不是一切公司說了算。
公司要改變薪資、工時、分紅等制度,無薪休假要先經工會同意,責任制的工作時間認定由勞資協商。
可以加強參與職工福利委員會,督導公司提撥金額,讓福利會更符合員工需求。
監督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,避免公司垮掉,工人拿不到資遣費、退休金。
工人被欺負,或升遷、考績、調薪不公,可向工會申訴,由工會代表和公司談;工會還可以找勞服中心、產業總工會協助,不會求助無門,或因為不懂法規而被唬弄。
簽訂團體協約,作為勞資關係的憲法,把一些優於勞基法的制度確定下來。
公司要裁員,由工會去協商、開條件,不是今天把我叫進辦公室,就說明天不用來了。關廠或併購,工人怎麼辦,也是工會先去談。
幫員工講話,可能會被修理;以工會名義來為員工說話,法律上多一層保護。
公司違法,去檢舉還要具名,來查了不一定會罰,罰了公司不一定會痛(罰款都很低),或者叫工人自己去打個三年五年的官司;以工會出面具名檢舉比較不怕,必要時可以進行勞資爭議。
用工會集體的名義向政府抗議勞動法規修惡、要求工人福利,人多一起來,政府才會重視。